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13日訊 一位臨沂網友在《問政山東》網絡問政平臺留言:他是平邑縣平邑街道小三陽村的一位村民,在2014年增減掛項目拆遷時,村委給他安置在六號樓1單元202室。但是2018年換了村干部,又將他的房子安置給了別人,導致他現在回不了家。求助有關部門幫忙處理。
收到留言后,平邑縣平邑街道進行了辦理并回復:經我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李宗澤簽批,安排小三陽村所有兩委成員負責工單落實。小三陽村工作人員電話通知陳XX、高XX雙方在村委辦公室當面協商解決。經村委、工作區、街道協調,當事人雙方陳XX和高XX當面協商,達成一致,高XX搬出1單元202室,村委另安排至3單元102室,雙方在樓房調換協議書上簽字確認。
閃電新聞記者進行了電話采訪,這位網友表示:“辦好了,多謝平臺。房子還是歸我了,給那一家另外安排了樓房,又補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