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25-07-11 16:07:07
原標題:花式遮擋機動車號牌濟南交警僅一上午查處30余起違法行為
來源:濟南時報
原標題:花式遮擋機動車號牌濟南交警僅一上午查處30余起違法行為
來源:濟南時報
7月10日上午,濟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天橋區大隊開展整治行動。新黃河記者隨警作戰,僅一上午時間,警方在東工商河路與標山南路路口查處遮擋號牌、無證駕駛、準駕車型不符、不戴頭盔等違法行為30余起。
“您這個號牌怎么回事?”7月10日上午,在東工商河路與標山南路路口南側,民警將一輛三輪摩托車攔下,記者注意到,該三輪摩托車的車牌被向上掰折,行駛途中無法準確辨認車牌號碼。
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男子稱是倒車時不小心撞歪的。民警表示,此舉系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如果非刻意為之,駕駛人也應在駕車前主動恢復車牌。最終,該男子主動恢復了車牌,被罰款200元,駕駛證記9分。
10日,僅一上午時間,濟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天橋區大隊就查處30余起違法行為。其中,查處二三輪摩托車涉牌涉證違法行為12起,包含了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違法行為8起、無證駕駛3起、準駕車型不符1起,查處不戴頭盔違法行為20余起。
據濟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天橋區大隊副大隊長曹興國介紹,目前比較常見的遮擋號牌方式有:貨物探出車兜遮擋,鎖鏈、繩子遮擋,還有的三輪摩托車后擋板放倒。“這些駕駛人主觀上都是為了逃避電子抓拍,逃避處罰,便于他們在路上亂闖、亂行,以及一些隨意的交通行為。這樣的行為給交通秩序帶來了極大的損害,同時發生交通事故逃逸后,也給警方偵破帶來一定難度。”曹興國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九十條規定,故意遮擋號牌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9分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處以罰款200元至2000元、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規定,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處以罰款200元至2000元、駕駛證記9分、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濟南時報·新黃河客戶端記者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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