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2025-07-23 09:20:07
原標題:照片上的女方是同村同名者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照片上的女方是同村同名者
來源:檢察日報
“您看,我們重新領到了結婚證,我愛人的戶口順利遷入,將來也能申領獨生子女補貼了……”近日,在山東省榮成市檢察院,劉某手持嶄新的結婚證專門向承辦檢察官道謝。此前,因同名導致身份錯位,劉某的妻子趙某陷入了無盡的煩惱。
2024年9月,榮成市某鎮村民劉某得知,農村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后可申領補貼,遂攜妻子趙某前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為后續申領做準備。然而,二人卻被戶籍窗口工作人員告知,趙某現在用的身份證號碼與其結婚登記檔案中的身份證號碼不符,無法辦理戶口遷移。夫妻二人頓感困惑——趙某的身份證號碼從未變更過,怎會與婚姻登記信息不一致?
帶著疑問,劉某夫婦申請調取了結婚登記檔案。經核實,趙某檔案中記載的出生年份為1969年,與其實際出生年份1980年不符,其身份證號碼亦存在錯誤。夫妻二人隨即前往民政部門解決問題,被告知此類情形無法通過行政撤銷程序處理。二人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錯誤的結婚登記。法院經審查認為,該結婚登記行為發生于2003年6月,距今已逾二十年,超過了法定起訴期限,依法裁定駁回起訴。申請再審亦被駁回后,今年3月,劉某夫婦向榮成市檢察院申請監督。
“我妻子的戶口至今仍在岳父名下,還顯示的是未婚狀態。要不是這次辦事,我們根本發現不了二十多年前登記錯了。我們都不識字,當時材料都是村里的工作人員代填的,這可怎么辦?”在榮成市檢察院接待大廳,劉某愁眉不展地向檢察官傾訴了這件煩心事。
受理監督申請后,承辦檢察官立即展開調查。一方面,依法調取劉某、趙某的原始婚姻登記檔案;另一方面,前往趙某的戶籍所在地進行實地走訪。調查中,檢察官敏銳地發現該村存在一名與趙某同名同姓、生于1969年的村民,初步判斷錯誤信息可能源于此。為進一步求證,檢察官走訪了這位生于1969年的趙某及其家屬。
“這不是我和我丈夫張某的結婚登記申請書,但上邊的身份信息是我的,這下面的照片也不是我和我丈夫,這張照片中的女方是我們村和我重名的那個人,她是1980年的,我是1969年的,男方是她丈夫劉某,他們是在2003年登記結婚的,我和我丈夫是在1994年登記結婚的,他們這張肯定是填錯了。”生于1969年的趙某的陳述印證了承辦檢察官的判斷。檢察官隨后又走訪了村干部、知情村民及當事人親屬,并調取了生于1969年的趙某的婚姻登記檔案。多方證據及村委會出具的書面證明均證實:劉某與趙某(1980年出生)的婚姻登記檔案確因當年工作人員失誤,錯誤錄入了生于1969年的趙某的身份信息。
為妥善化解行政爭議,今年3月18日,榮成市檢察院在劉某所在村委會組織召開公開聽證會。聽證會上,檢察機關出示了依法調取的全部證據,充分論證了婚姻登記信息存在錯誤的事實及開展監督的法律依據。與會人民監督員、聽證員經充分討論,一致同意檢察機關向民政部門制發檢察建議,依法糾正錯誤登記。
相關行政機關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經核查確認,于今年5月依法對劉某與趙某的錯誤結婚登記信息予以更正,并為二人補發了結婚證。至此,困擾當事人的“身份錯位”問題得以解決。
案結事未了。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劉某家庭經濟困難,其妻趙某是三級智力殘疾人員,尚有符合條件的補貼政策未能享受。榮成市檢察院遂積極對接殘聯、民政等部門,協助趙某申領殘疾人相關補助,切實為其家庭紓困解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辦案效果。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