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2025-07-31 08:57:07
原標題:高質效辦案的共同底色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高質效辦案的共同底色
來源:檢察日報
編者按 7月29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征程上的奮斗者”中外記者見面會,劉玲、張曉波、楊莎莎、湯恒明、吳雅芳五位檢察系統代表受邀出席,圍繞“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讓公平正義可感可觸可見”主題與中外記者見面交流。7月30日,本報記者專訪了這五位檢察官,聽他們講述如何在辦理案件中踐行高質效要求,怎樣以司法溫情回應人民群眾期待,解鎖那份連接法理與人情的獨特密碼。
劉玲:在細微處掀起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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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滕州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一級檢察官,曾榮獲“全國模范檢察官”“2024年度法治人物”“全國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記者:從一棵千年古樹的公益訴訟守護,到一場遍布全市的文物保護行動,再到推動當地政府出臺《關于推進國有建設用地考古前置工作的實施意見》,您是如何帶領辦案團隊,運用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來守護這片土地上延續千年的古文化的?
劉玲: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是公益訴訟檢察職責范圍之一。守護古文化,就是守護城市的根與魂。滕州作為距今7500年“北辛文化”的發源地,擁有豐富的文物資源。工作中,我們探索構建“個案突破—系統治理—制度完善”模式,守護歷史文化根脈,讓檢察力量成為文化傳承的后盾。
這項工作的起點,源自對一棵古樹的保護。在滕州,有一棵樹齡達2800年的古槐樹,被譽為“槐王”。然而,我們在履職中發現,這棵“槐王”的大半樹冠已枯萎,遠遠望去,就像一位風燭殘年的老人亟待援手。“槐王”尚且如此,其他古樹又如何呢?我們利用一周時間,對全市139棵古樹進行了全面摸排,發現存在諸多保護漏洞。為此,我院向有關行政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引起高度重視,成功推動劃撥140萬元專項資金,為古樹劃定保護范圍、修建圍欄、確定管護責任人,使古樹重煥生機。
古樹與文物,都是鮮活的歷史文化遺產。在文物保護中,我們采取“檢察建議+數據模型+社會治理”全方位推進的模式守護這些“活著”的歷史,如研發大型基本建設工程“先考古后出讓”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實現大型基本建設工程文物考古全過程閉環管理。這一創新的數字監督手段,得到了最高檢的認可,并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守護千年文脈,筑牢千年古文化保護屏障,讓文化根脈在時代更迭中愈發堅韌,這是我們責無旁貸的使命。
記者:22年里,您先后在刑事檢察、未成年人檢察、民事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等多個條線工作。多年來的檢察工作也讓“共情”成為您辦案的底色。請您結合所辦理過的案件以及履職感受給我們闡釋下,您對上述內容的理解嗎?
劉玲:“共情是辦案的底色”,這句話是我多年從事檢察工作最深切的感悟,更是我們所有檢察人員的職業品格和初心所向。
如2024年,為了解農村幸福食堂老人飯菜是否安全衛生,我們在三天時間內跑遍了滕州12個鄉鎮,了解食材來源、安全管理、廚房衛生等情況。通過檢察監督,看著老人們吃上健康餐后臉上綻開的笑容,我心里既踏實又安心,覺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這也讓我覺得,我們守護的不僅是公益,其實更是老百姓的心。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公益訴訟檢察官的奮斗目標。
作為一名公益訴訟檢察官,我始終認為,檢察工作的價值不僅體現在大案要案的辦理中,更蘊含在那些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細節里。一棵古樹的年輪、一塊石磚的裂縫,看似微小,卻承載著生態的延續、文化的傳承和民生的溫度。每當看到通過我們的工作,能夠讓周圍的環境變得更美好,能夠讓老百姓的生活更幸福,我都感到無比的欣慰和自豪。
張曉波:用心與用情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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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四級高級檢察官,曾榮獲“四川省記一等功公務員”“全國模范檢察官”“全國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記者:您辦理了一起涉及300余名集資群眾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在3000萬元集資款全部到賬的那一天,聽說一直“雷厲風行、剛毅堅強”的您掉了眼淚。能告訴我們,當時您的感受是什么?辦理追贓挽損類案件對您來說有哪些特殊的體會?
張曉波:當時這筆錢能夠成功追回,大家的心情除了激動和高興,更多的是欣慰。欣慰的是,雖然追贓過程中有很多曲折,但最終大家都沒有放棄,事情終于有了一個圓滿的結果,也讓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的工作有了更多的認可。
追贓挽損類案件通常是刑事案件辦理的難點,也是群眾關心的焦點,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獲得感。在辦理這類案件中,我的體會是要做到“三個并重”。一是要“辦案”與“追贓”并重。所有案件的辦理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追贓挽損類案件也不例外,從案件受理開始就要把追贓挽損工作與案件辦理緊密結合起來,防止“就案辦案”。二是要“用心”與“用情”并重。“用心”就是要善用法律智慧,靈活運用多種方式有效開展追贓挽損工作。“用情”要求我們多站在當事人的角度,以“如我在訴”的心態對待當事人的期待,做好追贓挽損工作。三是要“挽損”與“預防”并重。通過追贓幫助被害人挽回損失是辦理刑事案件的努力方向,但部分案件由于各種客觀原因,確實難以通過追贓挽回損失。此類案件降低損失更有效的途徑是做好預防工作,提升群眾防范意識。
記者:“踐行高質效辦案要求,努力尋求辦案‘最優解’”,不論是電信網絡詐騙、職務犯罪等大案要案,抑或是與老百姓相關的民生案件,這句話成為您近20年辦案生涯的最好詮釋。“最優解”的標準是什么?能結合您最近辦理的一起案件,談談如何在法律框架內尋找“最優解”?
張曉波:踐行高質效辦案,尋求辦案“最優解”的標準,我認為就是最高檢提出的“在法理情的有機統一中實現公平正義”。
比如,我們辦理的一起不動產登記民事執行監督案,就是在此標準的指引下找到了涉民生疑難復雜案件的“最優解”。2023年初,楊某等多名購房者向檢察機關反映,十多年前購買的房產一直沒能取得房產證,購房者向法院起訴獲判決后仍然不能得到執行。經了解,法院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不動產登記部門回復涉案房產不符合不動產登記辦理條件,案件執行陷入僵局。
在辦案中,我們首先堅守一個“法”字,在法律框架內排除不動產登記的法律障礙。對于購房者來講,“給錢買房,及時辦證”的訴求合理合法,不動產登記部門和開發商應該為購房者及時辦證。針對不動產登記資料缺失問題,法院判決已確認不動產權屬的,我們建議不動產登記部門根據法院判決,按照“先行辦理、并行完善”的利民原則予以辦理。同時,我們突出一個“解”字,積極解決案件辦理中的矛盾問題。針對開發商銷售商品房時代收契稅沒有上交問題,我們會同法院召集開發商與購房者召開和解會議,購房者同意減免部分違約金,開發商積極籌措資金向稅務部門補繳代收契稅,楊某等購房者最終順利辦理了不動產登記證。在檢察機關的依法監督下,一道看似無解的難題成功化解。
楊莎莎:法治種子埋進孩子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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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云縣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一級檢察官,曾榮獲“全國巾幗建功標兵”“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記者:在無經驗可循、無模式可鑒的情況下,您牽頭成立了云南省云縣檢察院“滄江明珠”未檢工作室。請您給我們介紹下,“滄江明珠”未檢工作室是如何與地區特色相結合,探索符合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模式和辦案模式的?
楊莎莎:我們立足云縣本土特色,打造出“滄江明珠”未檢品牌。工作室成立后,我們通過設計品牌Logo、手繪卡通形象、建成專門工作區等方式,向社會多渠道、全方位宣傳未檢工作。
在開展涉案未成年人觀護幫教工作中,除了傳統的家庭、學校幫教以外,我們引入勞動就業服務力量,與企業共建“未成年人觀護幫教基地”,開啟涉罪未成年人“幫、學、矯、察”全方位、精準化的觀護幫教新模式,通過非羈押的人性化措施,讓這些迷途少年“無痕”回歸社會。我院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人,通過監督考察期內接受“文化+技能+公益勞動”的實訓,既摒棄了不良行為,又擁有了一技之長。
而對于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和保護,我們在云縣婦幼保健院聯合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證保護中心”,用于偵查人員和醫務人員一次性完成詢問、婦檢、生物檢材提取等取證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孩子受到二次傷害,實現“一站式”辦案和未成年人保護關愛,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集法律援助、心理服務、醫療幫助、家庭教育等“多位一體”的綜合性救助。
記者:您設計的滄江明珠“護‘未’課堂”已經覆蓋了全縣78所中小學,原創手偶劇被評選為全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精品課程。請問您是怎么想到用手偶劇這種方式進行普法的?您所設計的普法課程又有哪些創新?
楊莎莎:手偶劇形式以及整個課程的創新設計,主要源于我們對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痛點的深刻理解和實踐探索。
選擇手偶劇這種形式,主要基于三個原因:一是破解傳統普法距離感。我們觀察到,孩子們需要的是能真正“入腦入心”的方式,傳統的法律條文宣講或講座,對他們來說比較枯燥,容易產生距離感。二是契合未成年人心理特點。手偶劇這種形式,形象生動、互動性強,天然具有親和力,大大降低了孩子們的理解門檻。三是提升參與感與沉浸感。手偶表演能迅速吸引孩子們的注意力,營造輕松愉快的氛圍,極大提升了孩子們的學習效果。
為了解決法治教育模式單一的問題,我們的確下了很大功夫:
一是載體上的創新。我們會融入真實案例進行巧妙改編,聚焦未成年人高頻風險點,通過創作手偶劇等方式,引導孩子建立規則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二是內容上的創新。我們分齡分層設計法治課程,內容根據小學、初中、高中不同年齡段孩子的認知水平和實際需求進行精細化設計,避免“一刀切”,同時強調“體驗式”與“參與式”學習。三是形式上的創新。我們將“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除了開展常態化的法治進校園,還會組織檢察開放日,讓孩子們走進檢察院,近距離感受法治的熏陶,也會通過征集法治繪畫作品、舉辦法律知識競賽等讓孩子們增強法治意識。
總之,我們的目標不是讓孩子們記住多少法條,而是在他們心中種下法治的種子,培養他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思維習慣和能力。
湯恒明:深耕“試驗田”,培育長江保護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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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一級檢察官,曾榮獲“全國模范檢察官”、個人三等功、“全國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記者:圍繞長江生態保護,您牽頭培育出“‘鏡’衛皖江”特色工作品牌,探索“專業化辦案+刑事公益并行+推動綜合治理”辦案模式,為檢察機關辦理長江流域非法采砂類案件提供了借鑒參考。您能否給我們簡單介紹下品牌創建的思考路徑,以及下一步在哪些方面繼續加強品牌建設?
湯恒明:作為“長江巨埠,皖之中堅”,蕪湖市依江而興。“‘鏡’衛皖江”品牌的創建,源于我院集中管轄長江安徽銅陵至馬鞍山段水域刑事案件的優勢,是歷經多年持續培育結出的碩果。
在辦理破壞長江生態環境保護案件過程中,我們發現了專業辦案力量薄弱、刑事與公益訴訟部門協作不暢、推動綜合治理手段單一等問題。為此,我們以品牌創建為引領,堅持問題導向,提出解決對策。具體實踐中,我們成立了專業化辦案團隊,對破壞長江生態環境案件,由刑事檢察部門、公益訴訟檢察部門確定專人辦理;加強內外協作,內部建立刑事檢察與公益訴訟檢察部門線索移送、卷宗調閱、同步審查等機制,外部與公安、水務、漁業等部門共簽協作意見,對辦案中遇到的問題進行會商討論,凝聚保護合力;探索通過委托專家意見形式解決非法采砂環境損害評估費用高、時間長的難題。
2019年以來,我院共辦理非法采砂、非法捕撈、污染環境等刑事、公益訴訟案件355件,訴請賠償到位生態環境修復費用4000余萬元。
品牌建設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下一步,我們將在高質效辦案的基礎上深化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強長江保護普法宣傳,利用新媒體平臺,通過案例宣講、庭審觀摩等形式講好長江保護檢察故事,進一步提升公眾保護意識;二是加強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的監督,確保專款用于長江生態修復;三是深化跨區域協作,與長江沿線檢察機關共建保護機制,讓“‘鏡’衛皖江”品牌在協同治理中彰顯更大價值。
記者:作為基層檢察院第一批從事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檢察官,您辦理了公益訴訟案件300余件,見證了公益訴訟檢察從起步到發展的過程。我們也知道,檢察公益訴訟法立法工作正在有序順利推進,對于公益訴訟檢察如何“以法之名”,更好回應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您有哪些思考?
湯恒明:作為第一批從事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檢察官,我深刻體會到,從“摸著石頭過河”到“立法護航”,公益訴訟正從實踐探索邁向法治軌道。立法的推進,既是對過去十多年辦案經驗的系統總結,更是回應群眾新期待的法治保障。
公益訴訟守護的是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我想,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正是我們公益訴訟檢察的工作重點。
如何更好回應人民群眾新期待,我想,首先,我們要在工作中重點關注群眾反映的大事小情,多聽他們的心聲,及時通過高質效辦案解決他們的“揪心事”“煩心事”,讓老百姓在每一個案件的辦理中感受到公益訴訟檢察的力量;其次,期待公益訴訟立法能夠進一步擴大民生領域監督范圍,如關于老年人、婦女、兒童等特定群體權益的保護以及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等領域;最后,我也期待立法能夠在明確公益訴訟調查取證權及配套保障措施方面有明確規定,為查明案件事實提供制度支撐。
公益訴訟始終與人民群眾的期待同頻共振。我將持續以高質效辦案傳遞法治溫度,讓這項制度真正成為人民美好生活的堅實保障。
吳雅芳:以人文關懷讓法律升溫
人物檔案
福建省晉江市檢察院黨組成員、檢委會委員,四級高級檢察官,曾榮獲“全國模范檢察官”“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記者:近年來,您不僅運用新時代“楓橋經驗”化解了多起基層矛盾糾紛,辦理了多起涉及弱勢群體權益保障案件,而且在推動法律監督和人文關懷相融合方面不斷探索,推動多項制度性改進。您能給我們簡單舉幾個例子嗎?
吳雅芳:我始終認為,每一起辦得扎實、公正的案件,都是在推動社會法治進步。關乎民生的案件更是如此。
這幾年,我密切關注弱勢群體的權益保護,辦理涉及弱勢群體案件130余件,辦案中始終堅持多問一句、多想一層、多做一些。比如,我們一直深耕殘疾人權益保障公益訴訟檢察工作,辦理的案件先后兩次入選全國典型案例。
首先是關注環境無障礙。我們曾發現多個公共停車場未置設無障礙車位。在立案調查后,我們制發檢察建議推動多個行政部門聯合整改,補建車位、升級系統、完善標識,并在此基礎上持續開展無障礙環境建設專項監督活動,讓無障礙出行不再遙不可及。
其次,聚焦就業無障礙。我們在履職中了解到,轄區部分盲人按摩機構未與盲人按摩師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未組織盲人按摩師進行職業技能培訓等,盲人按摩師勞動權益保障缺失。為此,我們和殘聯共同推動盲人醫療按摩行業合規發展,幫助殘疾人真正靠雙手撐起生活、在陽光下安心就業。
2024年,我們還參與到福建省檢察院直接立案辦理的生命急救無障礙公益訴訟案,推動建成全國首個省、市、縣三級院前無障礙呼救系統功能全覆蓋——福建省71個急救中心實現文字、視頻、短信多渠道120呼救報警,讓殘疾人遇到突發狀況時,能第一時間獲得救助。
從“出行無憂”到“就業無阻”,再到“呼救無礙”,我們省市縣三級檢察機關正在探索一條更全面系統、更深層次的助殘公益訴訟路徑,針對各類殘障群體的不同需求,更加精準規范開展檢察公益訴訟監督辦案,努力讓群眾感受到法治不是冷冰冰的一個個條文,而是溫暖有力的支撐。
記者:您用25年的堅守和1200余個案件,詮釋了一名基層檢察官的責任與擔當。“辦案,既要快,還要好”,這是您對自己工作的基本要求。那么在辦案中,“快”和“好”之間該如何平衡?
吳雅芳:辦案的“快”與“好”,本質上是檢察履職中“時效”與“質效”的辯證統一,核心在于“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
“快”是法定時限內的依法高效,不能為了快而犧牲質量,不能違背程序正義;“好”是案件處理的實質性公正,既要符合法律條文,更要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
說到底,“快”是履職的效率要求,“好”是工作的價值追求。對基層檢察官而言,平衡的關鍵在于“該快則快、當細則細”。就我院來說,每年刑事案件的受理量都在近5000件,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簡單案件,要運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提升辦案效率,避免案件久拖不決,讓群眾感受到司法的及時性;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矛盾復雜的案件,則要沉下心來把案件辦透,通過釋法說理、化解矛盾、修復社會關系,做到案結事了人和。
文字:本報記者 王昱璇
海報設計:察畫匯創意社 王翊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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